(image by ミ茶いる)
假如说行业自律的“多方利益”模式能从国家机关组成的ITU手中拯救开放互联网,那同样的“多方利益”模式是否也能把开放的互联网推向封闭呢?
答案是肯定的,W3C极力推广的EME标准,是开放互联网遇到的新挑战。
你也许不会相信,W3C这个开放标准的最大支持者,会允许任何让互联网回归封闭的议案通过。但现实并非童话,正如所有行业自律的机构,W3C的主要成员来自跨国大企业。当这些企业都在幻想着HTML有内置DRM支持时,W3C也就不得不为他们的共同利益,开始做违背开放网络宗旨的事情了。
不过在批斗W3C之前,咱们还是先来看看EME标准定义了什么——
这份由Google,Microsoft与Netflix三家公司主导的标准定义了“HTML媒体与DRM系统互动的接口架构”,换而言之,想象EME标准是一个插座,它规定了插头(DRM对应的API)应该长成什么形状,但它不描述插头对应的电器该有什么功能(DRM本身如何实现)。简单点说,这份标准的最终实现(各大浏览器支持),将为内容提供商开发网络流媒体的DRM技术,提供便利的平台。
然而DRM的存在,一直以来都是为了两个目的——“提高破解壁垒以降低盗版率”和“限制内容的播放软件与硬件”,毫无疑问,这两点都与互联网开放平台的概念背道而驰。但W3C标准是个只谈技术不谈风月的文档,那么在技术上EME标准幻想推广的开放DRM可能实现吗?
答案是让人担忧的,正如W3C HTML工作组内的反对声音,EME标准不仅未能给互联网媒体带来一个开放的DRM系统,连让这些闭源的DRM系统跨平台也做不到。如今的流媒体DRM要么涉及硬件与固件层面的解码保护,要么使用第三方的DRM插件,无论是哪种情形,都很可能会导致部分硬件或软件系统被排除在外(也就是说,只有部分合法用户能看这些加密媒体),这与W3C的初衷完全相反。
因此当W3C的CEO撰文强推EME协议,它更像是“开放网络向封闭平台低头”,而不是“封闭平台总算愿意开放”。
既然W3C的意已决,主导标准文档的几家公司也已经开发了对应技术,我们也只能给W3C留一个最后的建议,让时间证明EME的对错吧。
鼓励在意开放网络的各位给W3C和对应工作组提出自己的建议。
DRM is a method where publishers could control distributors, not necessarily for anti-piracy or restrict playback.
That’s Ian Hickson’s interpretation, of which I have linked to in this article.
I highly doubt Netflix, Comcast & NBC Universal (whom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HTML WG) will have a vested interest in EME, if it does not enable some forms of protection against opportunistic piracy.
Again the problem is that EME largely permit DRM as a necessary form of restriction, against W3C ideology.
没有盗版就没有杀害,
拒绝盗版,从我做起.
我们只有一个正版.
在www开放了这么久之后,也需要些反面经验了来明确未来的方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