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如此庞大,它的运作如此复杂,让一些近在咫尺的变化看起来如此虚无缥缈。(image via iA)
2012上半年吵得沸沸扬扬的ACTA(反假冒贸易协定)就是一例,然而就在ACTA被欧盟拒绝不久,互联网又迎来了新的危机——这次它的名字叫做WCIT-12(2012年国际电信世界大会)。
与ACTA不同的是,这个会议背后的组织并不是几个自愿参与的成员国;而是ITU(国际电信联盟),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同门兄弟包括耳熟能详的WHO(世界卫生组织)、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等。ITU的前身是国际电报联盟,成立于1865年的它是世界上存活最久的国际组织。咋看之下,这家根正苗红的机构实在没理由威胁互联网的运行。
那ITU最古老的三大分支之一,鼓励与协调“电信通信标准”的ITU-T(国际电信联盟远程通信标准化组,发布例如JPEG和H.264的编码标准),是怎么陷入推行互联网通信管理条例的争议漩涡里?这一切都要归咎于ITU-T的另一个职责,“审议与修订ITR(国际电信规则/公约)”。
ITR是一部国际条约,和大多数国际条约相同,它的最终审议权属于参与国的政府代表。也就是说,假如ITR加入了对互联网的管理条款,这些条款将由ITU与各国政府一手维护,这个领域内的公司与独立组织将失去重要的发言权。这就是为啥Google选择活跃参与到抵制ITR条款修订扩张的活动中,而修订ITR的审议会,就是今年12月的WCIT-12。
当然,负责组织WCIT大会的ITU对这次修订有不同的看法,他们的官方博客从9月开始就在积极回应来自各界的质疑(包括这份公关稿),ITU的主要观点如下——
- ITU当前的组织法已经允许所有参与国根据自身的法律,截断一切“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与社会治安的通信”,修改ITR规则并不能增强或削弱这种权力。
- ITR上次修订还在1988年,条例着重于电报与电话通信,无法适应如今的网络通信环境;各国在网络安全,用户隐私的立法管理上有太多差异,不能有效保护用户权益,制造了互联网的信息垄断。
- ITU除了有193个成员国以外,还有700多家私营企业或组织作为“部门成员”,并且允许社会各界参与讨论,他们的意见也影响ITR决策,并非反对者鼓吹的政府垄断模式。
而包括Google与绿色和平在内的反对者,则有以下多项质疑——
- ITR的修订建议企图从服务提供商(网站)收取额外费用,以增加网络供应商(ISP,电信公司)获取的盈利(ITU称之为“基础建设投资”,用于“加速网络建设”)。也就是说,电信公司不仅收取用户的流量资费,也要向提供服务的网站收取“过路费”,加重运营者的成本开支。
- ITR的主要议题之一是对垃圾信息的基本定义与跨国协作;一旦条款通过,将对互联网言论自由带来长远威胁,因为很多边界模糊的内容都可以被立法禁止。
- ITU虽有700多个部门成员与联盟参与者,但投票权仅为成员国代表所有;不仅如此,成员国的准备文件与修订提案仅供给成员查看,不向公众公开(部分会议也使用闭门形式,禁止媒体参与)。wcitleaks这类网站的存在说明了ITU没有给会议足够的透明度。
- ITU管理的范围是无线电、电报与电话通信,如今来折腾互联网,就是在狗拿耗子。
值得思考的是——假如ITU对他们的ITR修订前程充满信心,他们根本不需要和Google打口水仗,因为Google和用户并没有投票权。
这说明在成员国里仍有不支持ITR修订的代表(或者说,即便公约通过,他们也不会签字),因此才需要大众的支持来影响政治。
首当其冲的反对派,恰恰是美国。
美国政府意识到通过ITR修订将对自身的互联网公司造成多大的利益损害,尤其是类似Google,Facebook等跨国服务,可能不得不因为ITR缩减甚至终止他们在特定国家的运营,或者支付更高费用(例如中国政府可以利用ITR的信息条款拒绝Facebook和Google,也就是把GFW与地方保护真正的“国际合法化”)。
某程度上ITR条例对发展中国家与第三世界的电信业更为有利(尤其是“网络基础建设费”这点上),这也是它与ACTA这类协定的最大区别。
TL;DR,简单概括:
支持与反对ITU(国际电信联盟)的WCIT-12(2012年国际电信世界大会)修订ITR(国际电信规则/公约),是选择
- 互联网将“行业自律”或“政府管制”;
- 互联网企业是否要为“电信运营商”买单(正面情况是加速网络建设,负面情况参见我国“三网融合”);
- 国际电信联盟是否参与管理互联网政策,以及其决策透明度。
欢迎批评指教。至于结论,就交给各位自己得出了。
不自由,毋宁死。
不自由,毋宁死。
不自由,毋宁死。
自由什么的,诶,今晚的饭菜好像没加地沟油哦,好高兴~~
The connection was reset.
运动是绝对的,自由是相对的。
sendsends 好复杂的解释
1.互联网将“行业自律”或“政府管制”;
无知。互联网本来就是“行业自律”,他立法当然就是改变现状,要“政府管制”。你还能选?
2.互联网企业是否要为“电信运营商”买单(正面情况是加速网络建设,负面情况参见我国“三网融合”);
Google Fiber,只给初装费一次给300美元(1800RMB),终身“免费”上网,5Mbps下载和1Mbps上传,比我们现在用的还要快。电信收完我们还要收企业?他们不死都没用。垄断强XX我们不够还要再来?
3.国际电信联盟是否参与管理互联网政策,以及其决策透明度。
现在不是讨论是否要,现在是他们暗地里就进行立法要强XX你的自由,通过的时候你就完了,你还讨论强XX好处坏处?
作为大天朝屁民我表示强烈反对
已经在谷歌发起的活动页面表示抗议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首先,如果议案通过,损害最大的google和facebook之类的大型服务提供商。因为摆明了电信业者就是要收钱。站在用户角度上真没觉得有什么影响。尤其是我辈天朝子民,目前国内状况就是各种屏蔽各种管制。他通过议案也不过是把这种行为合法化了,不会比现在更糟了。倒是香港的朋友真要担心了,如果通过议案,北京分分钟就能管制你的网络。
中国仅存的百姓说话的渠道,不应该被政府过滤掉只剩下和谐的声音,反对互联网审查
美国当然反对 他现在实际控制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