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们,店长是个从小就语文考试不过关的家伙,因此凡是遇到通知或公告这类中文绕口令就理解的一塌糊涂。今天阅读中央编办解释明确规定各部门在处理动漫和网游的权限时,我又迷惑了。这里求中文水平过关的旅客帮我解解谜团。
事情是这样的——
16日,文化部有如论坛转载帖子一般,把中央编办发布的某个通知(A)转发了。该通知(A)内容的主题,是另一个通知(B),内容涉及“印发某个条文(C)的解释”。而通知(B)提及的条文(C),就是今天传得比较凶的《“三定”规定》(D)。这个规定(D)涉及的内容,则是旅客们都比较关注的有关动漫与网游的管理权和执法权的重新分配的问题。
Hello?你还在听吗?按说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和文化部的三分鼎足从来轮不到我们这些愚民管,可店长偏偏是那一小撮闲着没事干的愚民,所以就拿起条文阅读了——
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入文化部
也就是说:审批工作还留给新闻出版总署,只是执勤留给文化部。要魔兽最新资料片,您还得找总署。
在文化部的统一管理下,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是指网络游戏的出版物,“前置审批”是指在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许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服务之前由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游戏出版物进行审批。一旦上网,完全由文化部管理。对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过的网络游戏,文化部应允许上网,不再重复审查,并在管理中严格按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内容管理;网络游戏出版物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擅自上网的,由文化部负责指导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进行查处,新闻出版总署不直接对上网的网络游戏进行处理。
也就是说:网游是出版物,这包括网上服务,其内容需要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而且文化部不应该再审,后者只负责执勤。
这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要审批,求总署;被查处,文化部。
事实证明,本人的语文水平还不过关。
18日,人民网刊登了名为《文化部解读“三定”:网游不是出版物》的文章,来自文化部的副司长庹祖海说得好——
庹司长明确表示,网络游戏不是出版物,文化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也就是说,出版物必须是一种有形的载体。举个例子来讲,游戏光盘属于出版物,而对游戏客户端所提供的下载就不属于出版物范围之内,不再按照出版物进行管理,由文化部按照网络游戏行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司长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原来网游不是出版物,中央编办你别误导愚民!
但我还是不放心——你想想,中国政府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这次解释出现冲突,一定有内因。所以我这个愚民就去Google了。
哇,庹司长超猛的!好多支持者哦!我更崇拜你啦!我也要支持百度MP3!
但为什么,同样的页面,同样的链接,我点进去会是完全不同的文章呢?
店长只好跑去人民网找文章,结果原文被删除了;本人又跑去新浪,结果新浪的文章也被删除了……你们不能这样!庹司长是对的!我对你们的新闻过滤提出严正抗议!
由于店长找不到任何更好的中文媒体解释,只好来求旅客了——
这网游,到底是谁在管呢?
未完;永远不完。
挖鼻孔,還好我不打網遊~~~
其實就是那個在管了,那個啦!!對對對,就是那個!
这个,国内的监管rank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出现雏形;好比日本北美欧洲都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的……
PS:貌似一直解读,却没有实质的进步啊
因为监管权=¥啊。口径有矛盾、新闻被删除,说明内部的利益争夺还未结束。现况是,文化部在网游问题上抢版署的权。
监管权确认在文化部手里。
审批权给了新闻总署。
其实事情的真相是网易发飙了= =
这种绕口令就是用来唬老百姓的,绕来绕去极尽忽悠之能事(这年头天朝流行忽悠!)官腔打给谁看呢?只希望待得没人愿看,无人想看,任其愚弄!口耐没认识到天朝网民大都闲的蛋疼,官样文章尽被剥皮现骨——这块肉是我的!
我觉得不是像店长这样解读的
在文化部的统一管理下,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是指网络游戏的出版物,“前置审批”是指在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许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服务之前由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游戏出版物进行审批。
把解释对原文作一个简单的替换,那么就变成了
在文化部的统一管理下,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网络游戏的出版物在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许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服务之前由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游戏出版物进行审批”
那么,何谓络游戏的出版物?按照文化部司长的说法,网络游戏发行光盘攻略才是出版物,如果只提供下载而不发行光盘或者攻略的话,那么就没有出版物,自然也不用版署的前置审批了。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网游是或者不是出版物,两个解释也不冲突。
这个解释也有可能,只不过它进一步恶化了现状。
1. 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重点在于网上。
2. “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替换“网络游戏的出版物”是有概念上的差别。
3. 总署和文化部可以继续吵审批权,最后结果是设两道审批关卡。
根据我的正经估计,中央的新规定应该满足是以下——
1. 网游是出版物,总署拥有审批权,文化部负责运营监管。
2. 减少审批的关卡数,这可能是网游公司政治游说(Lobbying,或者纯粹贿赂)的结果。
3. 因此大嘴的庹祖海被月亮制裁了。
实际还是部门间的利益之争吧,只不过为什么斗争成本都是老百姓承担….
那些领导们总是在考验我们的智商…
自相矛盾的同时又理直气壮.
应该是网游这个蛋糕挺肥,文化部想从新闻总署都撬地盘吧
最坏的情况,原本只要喂饱总署,现在要跟两个部门打交道,那费用和时间可就消耗太大了,所以这个东西出台,反而对网游产业不利
版署还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