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我应该去22日开始的CWHK28。考虑到是建国60周年,京城成了我的落脚点,才发现没有任何同人活动,谁来建议点阿宅/正常人的好去处?
Category: 旁门左道 | Asides
Anything Short / 要的就是短小精悍。
网瘾治疗Q&A
Q: 如果让孩子继续沉迷于上网,他可能就会滑向犯罪的道路。那么这时是要保护他继续玩游戏的自由权还是做一个良好社会公民的权利?
A: 公民的自由权被限制,孩子又该怎么理解“公民”的法律定义?家长又如何说服他成为“良好公民”呢?用蛮力扭出来的心理压抑作用,相比仅是精神上需求网络的“病人”,到底谁更可能成为黑白混淆的精神残疾人?有理由相信被剥夺了公民权益的后者更接近犯罪的边缘。“网瘾治疗中心”不是监狱,他们没有任何权力,无论是否出于家长意愿,拘禁未被证实未被裁决的所谓“病人”。参与“网瘾治疗中心”的拘禁活动,不仅向孩子脑中植入了错误的法律知识,更让家长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对家人及社会均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谁无童贞
WarGame
承认吧,假如这是一场仗,网瘾治疗中心们输了。当国内主流媒体都不站在你们那边,你就该认识到你的日子不长了。第二回合,是网游公司与政府高层获胜。
继续问
某位新人歌姬问我日本同人音乐界有没有什么约定俗成的表演规矩。例如说,1.如果一个人要现场表演一首宅歌,是否要先得到创作者与原唱者的同意?2.如果使用这首歌参加非正式的比赛,是否需要进一步给予版权费?3.如果该比赛有收取门票费,但表演者没钱赚,又如何?4.假如不用原伴奏,而选择自己弹奏对应曲子,处理方式是否有不同?
凭我个人对日本版权的认识,如果是商业歌曲的话,JASRAC大可以告得你掉内裤;换作同人歌曲后,是否也有不为人知的“规则”呢?求客栈宅字塔腐物链顶端的(仅次于猛兽奸商的)旅客回答。
最近没什么时间写文章,但email还是有时间收发的,有什么问题想通过客栈提出的话,请发送至以下地址——
求捏它出处
弟弟,姐姐爱的是爸爸。
可爸爸爱的是妹妹呀。
爸爸,我爱的是哥哥呀。
等等……
神有很多种
咬到舌头
刚刚听说Facebook把Friendfeed生吞了,互联网上的分析家一片欢腾,不知道那些喜欢“小众”的用户有没有咬到自己舌头的感觉?这种收购来收购去的活动其实只是互联网成熟的一部分,新生力量如果不能击败老皇帝,退路只有两条,与其他勇者合流,或溶入巨大王国,FF同志考虑招降之后自己的地位问题,放弃G点选择FB也在情理之中。
本人的帐号也再次沦为其他公司的鱼肉(从Feedburner到Gamespot到Last.fm)
但本文的主题绝非这场收购案……